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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麟房产人去楼空 4名嫌犯已批捕

2014-10-09 14:06 来源:银川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兴麟房产人去楼空》后续——

  吴秉麟移交银川警方

  4名嫌犯已批捕

  据《内蒙古晨报》消息 9月30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对内蒙古兴麟、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中,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安某、周某、刘某,以及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主犯吴秉麟、刘爱平等日前已经移交银川市公安局。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009年,吴秉麟创立了兴麟公司,总部设在宁夏。2010年后变更为以房地产经纪为核心的房产综合型服务公司,并在全国几十个城市设有分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房屋全程代理、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产权证办理、按揭贷款、房地产投资咨询、商铺租售、写字楼租售及商品房、空置房、企业债权房销售代理。德邦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专业从事二手房买卖、银行贷款代办、产权代办、房屋租赁等业务。

  根据调查,兴麟公司与德邦公司均为吴秉麟、刘爱平注册成立并实际操控的公司。兴麟公司和德邦公司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提供虚假房源,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非法占用购房者保证金或购房首付款,达到骗取购房者财物的目的,涉嫌合同诈骗。

  被检方批捕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周某为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在经营过程中明知兴麟公司存在骗取客户首付款的行为,仍然明确要求业务部门继续收取客户首付款;刘某为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明知兴麟公司的业务涉嫌违法的情况,依然将个人银行卡提供给公司财务部使用;安某为内蒙古德邦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对公司收取购房人资金账户的设置、使用进行上传下达。他在明知公司收取购房人资金后用于非正常业务的使用,导致客户资金亏损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副董事长刘爱平的指令,销毁涉案账目,并把收到的购房人剩余资金提交给刘爱平。3人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徐某为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受刘爱平指使,徐某将装有兴麟公司财务软件的电脑主机和2014年财务账本隐匿,其行为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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