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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国企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应尽快出台

2014-10-10 14:0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

  记者 刘丽靓

  新一轮国企改革已拉开帷幕,正向纵深推进。从目前的改革内容看,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组建投资运营公司等举措备受瞩目,但由于顶层设计方案尚未出炉,一些改革因缺乏政策依据而遇到困难,如何破解改革难题、加快国企发展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国资专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一轮国企改革最大特点是“啃硬骨头”,触及根本的利益关系,方向是市场化,核心是政企分开,关键是产权改革,途径是混合所有制,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增强国企效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来将迎来三大浪潮,一是民营经济活力充分释放的浪潮,二是企业结构重组的浪潮,三是随着产业结构大调整,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科技创新的潮流。三大浪潮可能成为重塑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改革总体方案有望今年出台

  中国证券报: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是什么?目前还有哪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李锦: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最早是在2012年12月由时任国资委主任王勇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提出的。2013年上半年拿出了一份初稿,至今已修改十多次。从国资委内部来说,最敏感的几个问题如分类、体制框架、混合所有制、职工持股、退出领域等问题正进入实质性阶段。顶层设计方案一直未能出台的重要原因可能是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委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从企业来看,政府利益通常由三大块构成:一是国家的税收利益,二是政府的部门利益,三是央企负责人自身的利益。国企改革实质上就是资源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改革难就难在这里。国企改革方案迟迟未能出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权利分散,“五龙治水”的局面仍存在,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得改革方案长期处于交换意见和摩擦阶段。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国企改革总体方案今年出台是有希望的。国企改革必须从分类开始,这是基础,应尽快出台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才能有效地推动整个国企改革的进程。

  改革将迎第四个冲击波

  中国证券报:有消息称,央企改革第二批试点有望近期公布。现在是否具备推出第二批试点的条件?

  李锦:目前推出央企改革第二批试点条件并不具备。第一批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刚通过审议,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从整个部署来看,不像有第二批改革试点要推出的迹象。

  今年国企改革推进的力度非常大,基本上形成四个冲击波:第一个冲击波是今年全国两会前中石化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出;第二个冲击波是今年7月启动的央企四项改革试点;第三个冲击波是9月推出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随着四中全会的召开,10月之后国企改革有望迎来第四个冲击波,国企改革的一些问题有望进一步明确。

  增量改革是“混改”主流

  中国证券报:混合所有制主要有哪几种形式?目前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哪种形式居多?

  李锦:混合所有制总体来说有四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存量重组式产权改革,国企让出一块让民企进入;第二种是增量新组式改革,由于触动原有的利益较少,改革阻力也比较小;第三种是项目合作式,因为不牵涉产权,是在经营层次上的合作,过去社会资本对国企的项目承包就属于此类;第四种是内部股份改革式,如高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对于存量的改革,产权如何退让、让出哪一块的难度和认识分歧较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处于暂缓状态。增量以项目为主的改革是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流,在不触动原有利益的前提下,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证券报: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何特色?

  李锦:中石化启动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谓不在试点名单中的试点。虽然第一批四项改革试点央企名单中没有中石化,但从目前第一批试点做法和效果来看,应该鼓励多种形态的改革。中石化的改革有5个特点,一是拿出30%的资产带动70%的发展,强化而不是弱化国有资产;二是增量改革而不是存量改革;三是“混改”项目的目标是成为上市公司,这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五是引入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这5个方面的改革触及了很深刻的东西,如果搞成功了,借鉴意义便大了。当然,中石化的改革还有很多坎要过,是不是实现优势融合还要观察。

  国资监管模式不能倒退

  中国证券报:未来国资监管模式将迎来怎样的变革?未来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将如何组建?

  李锦:框架性的改革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牵涉体制问题。未来国资监管模式应该两层和三层架构相结合,市场竞争类的78家央企将多数采用三层架构,而公益类和部分保障类企业应采用两层架构,由国资委直属。多数企业以行业为主分别组建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未来央企会形成30-50个投资运营公司,使国资委和企业分开。这种中间层将有三种形态,一是以行业为主的运营公司,二是投资经营公司,三是金融投资公司。对于热议的成立“自然资源国资委”以及“金融国资委”,应当持反对态度。成立这些机构可以说是开市场化的倒车,改革走到现在这一步很不容易,不能倒退回“九龙治水”的局面。国资监管模式要改,要完善,但在本质问题上不能倒退。未来几年,在分类改革完成的基础上,企业必然会迎来一个大分化、大调整、大改组的过程。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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