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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昌九一体化”

2014-10-11 09:4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江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昌九一体化”

  国庆长假过后,南昌和九江两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昌九一体化”政策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九江贷款买房,九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也可在南昌贷款买房。

  政策表明,两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互通有效”。凡在南昌和九江两市所辖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所购买的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域的,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缴存职工可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根据政策,目前,南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在九江市城区和县区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35万元和30万元。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在九江市城区和县区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是25万元20万元。

  九江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在南昌市城区购房则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的,则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只针对2014年10月8日后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职工,暂不受理商转公业务。(记者李美娟、张卉)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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