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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开发贷并无松动 规模不会超10%

2014-10-16 09:00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央行:开发贷并无松动 规模不会超10%

  图/新华社

  羊城晚报讯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接近央行人士前日对有关媒体表示,开发贷并没有进一步松动的消息,坊间房地产开发贷规模将突破贷款余额10%限制的传闻并不属实。

  开发贷规模不会超10%

  近日,坊间传闻:央行已经把开发贷授信总量的权限下放至商业银行总行,商业银行可以重新启动新增开发贷款审批制度;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开发贷限额管理制度已有松动,以往央行要求各大商业银行的开发贷不能超过贷款余额的10%,而现在,各大银行能够自由地调节开发贷总量。

  对此,上述接近央行人士予以否认。该人士称,自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来,央行一直保持并延续该政策;除此之外,对于开发贷,央行无更多指导性意见。

  多名银行人士也表示,自9月30日发布《通知》以来,并未接到更多关于开发贷的新政。另外,此前并不存在10%的红线,银行开发贷的余额占比亦远低于10%。目前开发贷平均规模仅占贷款余额的5%至6%,不可能达到10%。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如果是贷款余额的10%应该是7.8万亿,从没达到过这个数,现在和将来也达不到。目前大约4万亿,占比约为5%。松动之后也不会超过10%。”

  “没有开发贷规模控制在10%这个说法,其实各家银行开发贷规模都不一样,交行6%都不到。高一点的可能是8%左右。”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也表示。

  政策基调不是过度调整

  但连平认为,从当前情况来看,开发贷适当增加些是合理的。“今年事实上商业性住宅开发贷是比去年减少了很多,总量增加了1000多亿,但40%投向了保障房,今年上半年投向商业地产的就比去年少了。”

  实际上,在9月30日的《通知》里,也并未具体涉及开发贷规模的政策。央行只是称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连平称,《通知》政策总基调是要保持房地产平稳发展,不至于过度调整,满足首套房需求或改善性需求,是保障民生的工程。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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