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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趋严逼退银行资金体内套利

2014-10-16 09: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监管趋严逼退银行资金体内套利

  监管层继对银行同业业务调研后,近日再次发文要求银行自查违规。15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证实,银监会对各地银监局和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关于银行同业业务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照同业新规逐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按要求对同业业务进行逐笔对账,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违规问题要严肃进行内部问责,并于2014年10月24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具体而言,银监会要求银行从制度设计、业务操作、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资本的拨备计提、监管指标这六大方面自查对127号文的落实;从同业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同业业务专营情况两大方面来自查对140号文的执行效果。

  对此,某商业银行同业业务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此次,监管部门要求清理规范的同业业务内容更加细化和全面,所有银行间互相增信的业务都被叫停,比如买入返售、双买断等业务。今年银行业的同业业务规模应该会大幅缩减,银行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套利的现象将得到一定遏制。”

  该人士还透露,“实际上,127号文之后,也有银行钻政策空子,研究了一些‘创新性’产品,比如‘T+D模式’、买入转售、存单质押、委托定向投资、信用挂钩收益互换产品(TRS)和借助境外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通道等,这些均引起监管层警惕,现在都没法做了。”

  有央行内部人士指出,由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分支行的内控体系混乱,127号文出台之后难以落实,对同业业务的操作出现“T +D模式”会计处理违规,新的存单质押模式中“抽屉协议”违规等,都是由于内控体系问题。因此,央行“178号文”提出“同业投资非标的权限上收总行”的思路,对商业银行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落实日常管理做出严格规定,并要求各银行建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专项管理制度,同时,对存量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核实。

  此次,银监会要求银行再次对同业业务进行自查、银监局介入抽查,其中还要求银行进行理财业务自查,要求理财和自营相分离,并且在系统、人员、制度方面保持独立,对同业专营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对专营部门直属管理的分部,要求人员、业务系统完全独立,资产、负债、损益完全合并到专营。

  今年内,监管层连续发文清理以“影子银行”为特征的银行同业业务。5月,央行、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127号文”),银监会还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简称“140号文”),7月,央行又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简称“178号文”)。业内认为,这三份同业业务监管文件针对金融机构发展“影子银行”同业业务,在交易结构、交易标的、会计核算、资本占用等方面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标准。

  “127号文中提出了‘同业投资’的概念,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结构从投资‘非标’向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大额可转让存单、特殊目的载体工具等产品的转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步艳红撰文分析称。

  步艳红指出,“经过2009年至2013年高速发展,以‘影子银行’为特征的同业业务的规模最高超过了10万亿人民币,主要投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两高一剩’等监管限制的行业。2014年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旧模式下的同业业务规模明显下降,各行同业业务的利润贡献也明显收缩。”

  央行金融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前8个月,信托贷款仅增加了3928亿元,截至今年8月末,信托贷款较去年同比减少了10797亿元。“今年以来的信用萎缩,主要就是最近两年繁荣起来的这些影子,比如信托、委托、票据等,对银行监管套利业务的约束实际上是将风险资产解包还原本来面目,通过计提资本和拨备,资本金约束得到增强,未来银行的资产扩张速度也将受限。但是,银行也将走向依靠风险定价能力和主动资产管理能力来实现竞争。”中国社科院教授,广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分析称。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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