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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起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 连续缴存6月就能贷

2014-10-31 09:42 来源:成都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成都要公积金贷款,原来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从明天起只需要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贷款额度,原来最高只能贷到40万元,从明天起调整为50万元;以前,只要名下有房产,再贷款就按二套房认定,从明天起,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决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于11月1日起做出部分调整。

  时间缩短

  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贷款

  “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地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明天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额度提高

  最高可贷款50万元

  据了解,明天起将实施的另一项重要调整为: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近年贷款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公积金贷款职工以购买首套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而目前,成都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主要分布在二环外,综合考虑区域住房均价等因素,当前条件下,50万元的额度能较好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由于近年来公积金贷款需求非常大,成都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个贷率已经达到87%,资金使用率达到94%,对贷款额度作出这一调整,既能更好地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也能支持更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以贷款50万元为例,额度提高后,按照20年的贷款期限,首套房在执行基准利率的条件下,职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3.9万元,二套房在利率上浮10%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5.7万元。

  贷款结清

  二套房执行首套房政策

  此次二套房贷款政策也有部分调整。据了解,目前,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最低需要五成,利率需要上浮10%。11月1日后,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二套房贷款放宽,购买成都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也将取消对现有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回蓉购房

  成都籍职工可异地贷款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新闻链接

  成都不涉及贷款保险费、新房评估费

  此次,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执行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基本没有涉及通知中提到的收费项目。

  据了解,成都公积金贷款不涉及贷款保险费、新房评估费等费用;2010年就取消了强制性合同公证、未婚声明公证;能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现房”、“二手房”贷款,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担保和缴纳担保费用。同时,对于贷款办理中涉及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和“期房”阶段性担保,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说明。授权委托书公证是由贷款职工自由选择是否办理的,办理后职工可以将办理抵押预告登记、领取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等贷款后续事项委托给担保公司或银行,避免自己亲自到场办理的繁琐和不便。职工也可以选择不委托,亲自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所有后续事项。

  对于“期房”担保问题,三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期房”由于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在发放贷款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期间,有一段时间较长的“抵押物悬空期”,因此需要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成都商报记者 赵素冰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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