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至贷款,小至菜肉,只要能“借”的东西她都尝试过。然而,吃惯好的用惯高档东西的她,为了潇洒越来越胆大,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还欺骗三位朋友做担保从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消费。10月9日,已经入狱服刑的山东烟台福山女子王丽(化名),在监狱内再次面对法官的宣判时,直接表示自己无力偿还贷款甘愿继续坐牢,而她的三位担保人则被判承担偿还30万元贷款。
贪图虚荣,借钱连卖菜的商贩也不放过
现年40岁的王丽是烟台福山人,入狱前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多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离婚后,本来花钱就大手大脚的王丽,每月赚的工资根本不够自己花销。由于贪图虚荣,王丽对自己日常开销从不算计,导致她没钱时就赊账。
“她提前消费的观念让人吃惊,花钱如流水。”曾借款给王丽的朋友告诉记者,王丽虽然是个女的,但是“坑蒙拐骗”用在她身上一点不为过。从2012年开始,王丽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不断地向朋友伸手借钱。
“就连卖猪肉的都欠了好几千块钱。”王丽的朋友告诉记者,只要是认识的,哪怕只见过一面的人,她都可想出办法向他们借钱花。王丽入狱前曾有多人到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要钱、追账,小到卖菜卖猪肉的商贩,大到银行的贷款。
钱越借越多,王丽已无力偿还,只得四处隐藏,以躲避朋友的追债。直到这时,同事们才“恍然大悟”,平时出手阔绰打扮入时的王丽,原来是个骗人钱财的“假大款”。找不到人又要不回钱,被骗者只得选择报案。最终,王丽被警方抓获,后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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