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升级,媒体形态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网站已和纸媒、电台、电视台一样被当作“传统媒体”,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纷纷亮相。似乎在一夜之间,人们与真实、高效的资讯更贴近了,人们获得的权益也接近于最大化了。
事实真是如此吗?只要有了革命性的互联网技术,就可以实现资讯传播的公正和民主吗?只要热情拥抱一波一波的技术升级,就可以事半功倍走向幸福生活吗?移动互联时代的传播究竟该如何“为人服务”呢?财经互联网传播的样式、功能、格局会走向何方呢?
因为所有媒体都已互联网化,网络传播的风向、焦点已经与经济社会的现实高度重合,很多话题都是被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一同炒热的。从经济话题看,转型期的“纠结感”很强,比如:
1.2008年美欧金融危机冲击到我国,中央政府推出了两年半投资4万亿元的计划,但彼时,人们仍担心投资不足;而到了冲击渐弱之时,人们开始提出投资4万亿元有过大之嫌,但也有人借“货币超发”的由头,把投资拉动说得一无是处。
2.在2013年6月份“钱荒”苗头初现之时,央行密切观察但未予干涉,不少人士呼吁迅速增加货币投放;但在央行出手干预之后,又有人指责流动性过剩了。
3.2014年重启新股发行,监管层淡化了对新上市公司的业绩要求,有评论称这些公司是“史上最差一批新股发行”;而此前按较高业绩标准衡量上市公司时,评论则称“这些事不该监管者”管。以上这些话题,往往被互联网媒体火上浇油、添油加醋,把一个原本严肃的财经问题、一个应有延续性的政策,炒作成了“不是东就必然是西”、“今天是东明天就是西”的状况,缺乏专业定力,找不到市场准星。
在笔者看来,上述的“财经问题纠结”和“财经政策纠结”,仅仅是财经互联网传播偏离我国转型经济现实和政策抉择的一个侧面,与这类现象交织在一起的,则是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长期唱空”现象:经济增速高,他们唱不可持续,经济增速放缓,他们唱即将崩溃;银行国有化,他们唱坏账风险,银行股份化,他们唱利润虚假;股市上涨,他们唱泡沫黑幕、监管不严,股市下跌,他们唱经济走衰、实体经济已无退路;国有企业搞抓大放小,他们唱国家甩包袱,国有企业整合,他们唱国进民退;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他们指责不讲人权,中国人口增长率降下来了,他们唱人口红利丧失;我们搞宏观调控,他们指责政府干预,我们搞市场化改革,他们又说私人所有制最好。
2012年11月以来,互联网上财经话题的“强势舆论误导”并不鲜见。在2013年6月末,经济增长速度触及决策层既定目标的下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滑落至2003年以来新低,工业增速也与2009年上半年接近。有关中国经济要崩溃、地方债务危机要爆发、人口红利已用尽、投资拉动没有空间的评论十分强势。当时,互联网上主张休克疗法、硬着陆的声音很高,甚至有人主张即使负增长也在所不惜,平添了一种“中国经济很悲催”的气氛。直到中央明确提出“新常态”概念,并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宣讲之后,互联网舆论对中国经济减速的躁动舆论才有所减弱。
对于财经互联网传播的上述问题,公众也有批评。比如学者单新宁就以《我眼里几位骗吃骗喝的经济学家》为题撰写网文,对一些经济学家脱离中国现实,只照搬西方本本的状况进行了分析。中国人民大学高连奎教授更是以出版《反误导》专著的方式,对我国经济学界的怪相进行了批判。这些批评当然也包含着对财经互联网传播的期待。
如何管好互联网传播,用好互联网传播,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阐述我国互联网政策时,再次引述了习近平主席关于中国对世界网络空间治理的主张,即“要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设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针对外国记者提出的“西方一些网站在中国无法访问”和所谓“收紧网上言论”的提问,回答道:“中国历来都是好客热情的,但是谁到我家做客,我是有选择的。我可以讲两句话,我没有办法改变你,但是我有权利选择朋友,我希望到中国来的都是朋友,是真朋友”。他还特别指出,“依法治网首先是依宪治网,我们出台的所有法规,比方说‘九不准’,还有‘七条底线’,每一条都是对照中国宪法出台的。比方说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就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鲁炜以“家”和“朋友”比喻国家的互联网主权和外部传播者的关系,十分贴切。一个满嘴挖苦、侮辱、谩骂,还口口声声要主人赶紧拆房子重建的人,谁能欢迎他来做客呢?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听不得不同意见,而是对那些不分青红皂白硬推自己主张、甚至施加压力要中国就范的人,勇敢地说“不”。
互联网应该给各国带来和平和安全,而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攻击他国的“利器”。同样的道理,中国人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更是天经地义。中国的财经传播者,应当具有维护本国主权的自觉,对于明显挑战中国主权和发展道路的资讯传播,应当加以识别,并列入负面清单。
鲁炜提出“依法治网首先是依宪治网”,旗帜鲜明,理直气壮,有力地阐释了网络治理的基本准则和法理逻辑,廓清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公民理应崇尚并遵守宪法。但过去一个时期,在互联网上公然发表与宪法抵触的言论者并非罕见。还有的公然违反法律制造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式侵害其他公民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这样的行为采取措施,竟然被质疑限制自由、违反公正、压制民主,可谓荒唐至极。国家互联网管理机构广纳民意,依法做出的“九不准”、“七条底线”规定,是遵照宪法做出的落实性规定,是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自由,是为了维护互联网社会以及现实社会的公正和民主。
如前文所述,财经互联网传播中出现的“财经问题纠结”、“财经政策纠结”、“唱空中国”声浪直至公然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追根溯源,就是盲目推崇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盲目推崇其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模式,对本国经济、政治、社会现实缺乏调查研究、缺失民族情怀。这就容易导致一个后果:对外国经验的介绍和对本国问题的批评超出学习、互鉴的范畴,而是试图盲目照搬,囫囵吞枣。
互联网传播有多元化、交互化的特点,可以帮助人们更加及时地了解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来源的信息。但另一方面,互联网传播也有“矿砂化”、“爆炸化”的特点,会带来“强势误导”。所谓“矿砂化”,就是金与石不分,是非混淆,真假混杂;所谓“爆炸化”就是由某一个触点迅速引发“误导性信息”的病毒式传播。因此,互联网传播必须要纳入安全、秩序和监管的轨道,不能没有底线,不能没有主权意识。
财经互联网传播活动都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不仅不能为攻击、谩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的“外来客人”提供舞台,更要自己守住“底线”,不能搞“财经传播违宪”。“财经传播违宪”的例子并非没有,比如有的大讲“国退民进”,有的鼓吹“搞有宗教的市场经济”,就是违反宪法关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款的。针对财经互联网传播中关乎公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需要依法加以治理。任何财经传播者,也都应该依法自我规范和管理,把对宪法和法律的遵守落实到互联网空间。
今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这不仅适用于治国理政的“大事情”,也完全适用于财经传播这样的“中事情”或“小事情”。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的问题上,其实是没有大小之分的。
[责任编辑: 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