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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基本标准

2014-11-24 10:23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

  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医疗护理需求,标准规定,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整体设计要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保证基本的执业医师配置,适当增加注册护士和护理员的人力配备。养老机构医务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养老机构护理站至少有2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康复治疗人员。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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