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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应该缩短才对

2014-12-02 10:26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到底是偿还贷款还是不愿放弃这块肥肉,可能不需要有太多的解释。我们不妨算一算,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兴建高速公路,即便按照每年2000亿元的收费金额计算,收费时间也从2000年算起,到现在的收费总额也已超过30000亿了,怎么说也不该有90%以上的高速公路都还在收费吧?

  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多数高速公路是通过贷款建设的,在一定期限内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费用,也可以理解。但是,总得有个规矩。修路时定下的收费期限和标准,也是经过严格测算的。更何况,这些年来随着汽车业的快速发展,通行的车辆越来越多,收费的金额也越来越大,不仅不应当延长收费年限,而且应当缩短收费年限才对。

  事实上,按照收费的实际情况,相当一部分高速公路应当停止收费了。之所以还存在着贷款没有还清的现象,一方面,这些地区没有真正将收费获得的收益用于偿还贷款,而是挪作他用了;比如,被用于福利以及修建各种楼堂馆所了。甚至有钱也不愿意去还,因为只有保留贷款,才有继续收费的理由。

  不仅如此,只有保留高速公路收费,才可以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进行公路乱收费提供方便,才能对来往车辆进行吃拿卡要。这恐怕也是围绕公路收费的恶性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那么,一年高达4000亿的高速公路收费,最终的买单者是谁呢?从表面看,主要是企业以及有车一族。但是,最终的买单者还是广大居民。为什么现在很多商品、特别是农副产品在供求关系比较紧张的时候,会出现产地严重浪费、价格严重倒挂,销地则供不应求、价格居高不下的现象呢?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流通环节的成本太高,经营者不愿从产地向销地运。而其中,高速公路收费是主要原因。也就是说,4000亿的高速公路收费,最终绝大多数都转嫁给了广大居民。这里,还不包括各种形形式式的罚款、乱收费等。

  如果每年的高速公路收费能够取消一半,岂不等于是一项力度很大的减税政策。更何况,它还能带动不少乱罚款、乱收费的停止。所以,对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决不能再放任自流了。

  (江苏 谭浩俊)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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