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很多基层公务员在职务有限的情况下待遇上不去的问题。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昨天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方案,指出坚持三条底线,还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行政专家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这将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举行,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在审议《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时,会议还对反腐派驻机构提出了要求。会议指出,除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风廉政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农村土地改革坚持“三底线”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指出,要在坚持三底线的情况下,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解读
矛盾突出 改革任务量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农村宏观经济室主任党国英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矛盾非常突出,多次引发社会冲突,亟待解决。这次会议着重强调了改革要保障耕地和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原则。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日前透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300多项改革任务中,有超过50项和农业农村有关,而这其中的重头戏就是包括土地制度在内的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
据报道,前不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曾公开表示,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农地自身,改革思路是要“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另一方面是建设用地,涉及国家对农地的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以及农村宅基地,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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