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全国将取消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费,存档期间也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人社部昨天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新规定当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一条就是“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这意味着,收取了20多年的档案保管费今后将被取消。有专家估算,此前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且全国尚无哪个省市公开过档案保管费的具体使用、支出细目。
新规定带来的另一个利好消息是,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此前缺少上述材料将会为日后工作调动、升学出国等带来很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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