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多时的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一审于19日下午宣判。人民网记者从纠纷双方企业了解到,一审判决认为加多宝构成侵权,并需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据悉,除上述经济赔偿外,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相似或相同的包装的产品;销毁相关产品库存;停止使用载有相关产品包装的广告;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
该案于2013年5月首次开庭,广药与加多宝双方就包括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以及经济损失如何计算在内的四个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
对于上述问题,19日的法院判决认为,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具有显著区别特征,应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权归广药集团所有;广药集团有权使用或许可给他人使用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加多宝产品使用与广药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相似或相同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判决后,加多宝很快发布声明,对判决表示不满,并称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李亚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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