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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规划2015年国企改革“五步走”

2014-12-22 14: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国国务院国资委一年一度的“重头会”——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22日在北京召开。针对普遍关注的国企改革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表示,2015年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需围绕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改革,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抓好改革措施落地。

  对于国企改革,张毅提出五点具体措施。

  一是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不同类别国有企业,明确主要特点、发展目标、改革方向,分类推进改革调整,加强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二是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防止大轰大嗡,防止“一混了之”。

  张毅强调,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上,需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保公开透明,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即不断规范董事会建设、着眼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运营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国企”。

  四是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务求实效。积极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是加快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各试点企业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狠下功夫,并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改革。

  “猛一看这些都是老问题,其实细节上还是有一些变化的。”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李锦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会议在混合所有制以及董事会建设的提法上都有新亮点。

  李锦认为,国资委在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加细化的同时,提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共三个清单,有助于划清国资委、中央企业以及社会的责任,更好地发展混合所有制。

  此外,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张毅强调,在组织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工作的重点对象。他特别指出,本次薪酬制度改革重点对象是中央和国资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李锦认为,国家任命与市场选聘的央企高管采用不同的薪酬体制更加符合本次国企改革的要求,也有助于政企分开。“尽管没有点明,但强调薪酬改革对象是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也有意与企业员工区别开来。”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张毅称,要注重把该企业行使的权力都放给企业,“把不该企业负担的包袱都卸下来”,国资监管部门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国资委监管工作的改革不应是动其皮毛的修修补补,而必须是动其筋骨的大刀阔斧,有些方面甚至要脱胎换骨。”张毅在会议上表示。(完)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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