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26日电(记者罗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第三季度开展了家用燃气灶具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根据检验结果,认定百荷等63种商品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且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辽宁省工商局公布了严重不合格商品的详细名单。其中,标称生产者为河南新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新飞的几款商品,主要不合格项目有熄火保护装置结构、燃气导管等。标称生产者为深圳市康佳电器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KONKA康佳,规格型号为JZT-K-KB751的商品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燃气导管。
辽宁对11个地区的家用燃气灶具进行了随机的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的问题主要分布在熄火保护装置结构、燃气导管、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等。其中,家用燃气灶具如熄火保护装置不合格,当燃气灶具意外熄火时,会引发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家用燃气灶具燃气导管不合格、未安装第二道阀门、燃气灶气密性不合格等,会带来燃气泄漏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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