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出现助力违法案件监管,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违法交易行为的查处情况,并对简化企业境外上市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监管动态
内幕交易出现新变化
多起资本市场违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监管层引入“大数据分析”查处违法案件成效明显。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和相关执法部门自2013年下半年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立案调查41起,39名涉案人员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已将涉嫌利用华夏基金公司、海通基金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的未公开信息,从事违法交易活动的罗泽萍、刘振华、蒋征、陈绍胜、牟永宁、程岽、黄春丽、张敦勇、张治民、陈全伟、邓瑞祥、张颢等39名涉案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其中,钱钧、苏竞已受到刑事处罚。”张晓军说。
张晓军介绍,今年以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出现一些新变化、新特征:一是部分涉案金额、非法获利特别巨大;二是涉案人员已涉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多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是出现多环节调配资金、频繁交换交易方式等隐蔽性较强,以及内外串通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
“金融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要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恪守诚信职业操守,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张晓军提醒。
■其他发布
将简化企业境外上市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针对证监会简化境外上市核准手续的工作安排,张晓军表示,证监会落实的具体工作包括:取消境外上市财务审核;结合环保部门停止上市环保核查;依法核准中行、工行境外发行优先股的申请;将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内容与申请报告文件进行合并,取消境外IPO到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分,统一申报材料要求;境外首发文件由13项减少为7项,增发文件由8项减少为5项。
■法规发布
拟制定股权众筹规则
中证协日前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对此,证监会方面表示,股权众筹包括非公开发行的私募股权众筹,以及公开发行的公募股权众筹两部分,中证协发布的规则针对的是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市场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惯常做法,目前证监会正在抓紧制定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公开发行方式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的政策正在研究当中。
支持券商创新新三板
为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并实现自身创新发展,证监会昨天还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新三板相关业务的有关通知》。通知提出了六点明确事项,包括明确证券公司在新三板开展推荐业务的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的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要求;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转让股权的要求;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合规风控管理、分类评价的要求;要求全系统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监管体系。
通知还明确,证券公司可以在证监会批准下,试点质押式回购的相关业务,支持QFII、RQII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支持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无需证监会出具监管意向书,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新三板募集资金,发行可转债等。
■信息公开
期货失信信息可查询
昨天,证监会正式启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目前已纳入该平台的违法失信记录共涉及1394个主体。
投资者通过证监会官网“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栏目即可进入该平台,查询时输入违法违规失信者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即可。
并购反馈将实时公开
为提高并购重组审核透明度,作为新的探索,证监会将采取实时公开的方式,公开相关过程中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和申请人提交的内容。自12月29日起,涉及到行政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证监会收到后会在审核后出具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于当周周五晚,在网站相关专区内,公开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申请人的回复按照临时公告要求披露后,向证监会报送。
张晓军同时表示,由于下周工作日只有三天,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下周会暂停一次,证监会此前通报过对北大医药和政泉控股正在调查的情况,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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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