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决定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据悉,新的汽车限购政策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
记者了解到,深圳是全国第8个实行汽车限购的城市。除深圳外,已有北京、上海、广州、贵阳、石家庄、天津和杭州等城市实行汽车限购政策。(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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