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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企业可报送2014年度年报

2015-01-04 09:36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张倩怡)2014年度的企业年报工作开启。昨日,工商部门提醒,企业、个体户、农专社都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报送。个体户可另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纸质报告,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5年1月1日前只能报送2013年度年报,1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同时报送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通州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说,“还没有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请抓紧时间进行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公示;已经完成2013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请在这期间及时进行2014年度年报公示。”

  企业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qyxy.baic.gov.cn/beijing)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表。

  据介绍,若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会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以及与其他经商者合作时受影响。通州工商分局提醒经营者,一定要注意年报公示的截止时间,最好提前录入信息,避免最后几天网络拥堵耽误录入被列入黑名单,致使自身信用受损。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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