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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步入落实年:112户央企或重组为30到50户

2015-01-05 07:5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国企改革步入“落实年”

  □记者 杨烨 北京报道

  国企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在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列入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的重点内容。这也意味着2015年将进入国企改革实施阶段,特别是酝酿两年之久的国企改革方案将在2015年出台,国企改革由此进入“落实年”。

  2015年,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也逐步明晰:“加减乘除”调结构,建立“三项清单”和“四个一批”,以分类、混合所有制以及“四项试点”改革为重点加速推进。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表示,从国资委负责牵头的改革任务来看,有三项改革举措已经国资委审议,包括央企功能界定分类、布局结构调整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三项清单”和“四个一批”的表述,表明分类改革的思路已经清晰,也发出大规模重组的信号。

  “2015年,在分类改革完成的基础上,企业必然会迎来大分化、大调整、大改组的过程。”李锦表示,由国资委监管的112户央企可能会重组为30到50户左右。

  李锦指出,国有企业大规模重组有四条路径:一是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之间进行重组,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二是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列出负面清单,面向市场公开出售国有资产,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或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等自然垄断性领域外,其他领域逐步退出或重组;三是企业集团内部的结构调整,逐步剥离非核心业务,放开一些下游领域;四是合资重组和跨国并购,实现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

  给国有企业赋予更多企业主体应有的权利,成为围绕2015年国企改革的主旋律。而在近期举行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定调2015国资改革路线时称,国资委将带头进行自我改革,把该给企业行使的权力都放给企业,把不该企业负担的包袱都卸下来,切实增强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而在下一步国企改革过程中,要重点规范国有资产评佑,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严格操作流程,确保公开透明,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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