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大股东王冬雷方的“内斗”以吴长江被批捕告一段落。记者1月13日从消息人士处证实,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经被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吴长江的律师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惠州没有管辖权;王冬雷则表示,吴长江的案件涉及公诉,已经与公司没关系了。
或涉嫌挪用5.7亿资金
去年12月5日,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惠州市看守所。1月13日,多名消息人士证实,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吴长江已经被广东省惠州市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吴长江被批捕可能与其用上市公司的钱违规为多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关。去年11月,雷士照明董事会发布公告称,2013-2014年,吴长江代表重庆雷士照明(中国)分别与四家中国的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数份质押协议,为包括重庆雷立捷在内的多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雷士中国银行账户中有4.49亿元的资金按照上述质押协议被提取;此外,雷士中国的账户中有5300万元被法院冻结,且另有一笔担保涉及8000万。总共涉及金额5.7亿元。
在此份公告之前,雷士照明董事会曾于去年9月份召开发布会,公布吴长江涉嫌“三宗罪”,其中就包括涉嫌挪用资金罪,雷士照明在发布会现场还展示了保证金质押合同的影印件。根据雷士照明董事会当时的说法,多家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本人,比如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雷士中国在银行有5.7亿的存款,这笔存款实际上是理财产品,比一般存款高10%的利息,吴长江拿这笔存款为别人的贷款做了担保。”吴长江的律师熊智昨日表示,吴长江的行为是基于其职务权利,不具备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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