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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12连跌 燃油税第三次上调

2015-01-13 09:26 来源:证券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证券时报记者 魏书光

  国家发改委决定自今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但因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两因素相抵,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180元和230元,折合每升下调90号汽油0.13元、0号柴油0.2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综合考虑1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及国内成品油价格税提高等因素,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

  不过,根据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月12日24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

  此次国内成品油迎来新年首跌,也是自去年7月份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的第12次下调。同时,也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第三次同期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此外,由于2015年1月1日迎来新旧油品交替,国三柴油升级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按照此前发布的油品升级加价政策,柴油每吨将加价370元/吨,再度抵消相应调价幅度。

  伴随着2014年7月份以来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暴跌,目前原油价格基本跌至2009年初的水平,而发改委累计调整幅度在经历5年累加之后也基本回到5年前。根据卓创资讯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启动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以来,汽油累计上涨725元/吨,柴油累计上涨300元/吨。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表示,作为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延续了能源改革基调,旨在通过清费立税的方式厘清上下游产品价格关系,通过提高汽柴油等高耗能高污染能源产品税负水平来制约其消费增长速度,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使能源消费向清洁型、替代性能源倾斜。但是,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主要内容是提高税率,而社会关注的征收方式、征收对象等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税费重复计征的现象持续存在。因此消费税调整后期仍将继续,预计后期主要调整方向将不再是税负水平的提高,而是将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征收方式等内容。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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