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月15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5日披露,上海自贸区实施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制度3个月以来,按照新的管理制度,首批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政许可的3家机构“出炉”,占去年上海地区全年获批总量的1/3。
2014年10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在上海自贸区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投资方从业经历、注册资本等限制条件,大幅度降低了审批门槛。
根据该管理办法首批获准的3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中,就有一家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获得批准。上海检验检疫部门表示,新的管理办法有利于促进上海自贸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的多样化发展。
据了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国内外检验鉴定机构开放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但是,当时设定的审批条件较高,要求“投资者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外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这条规定使得部分国内新兴的检验检测机构和自然人都“望而却步”。
在放宽审批的同时,上海检验检疫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后续日常监管中,检验检疫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年度审查、专项调查等方式,利用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留样抽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对上海自贸区内检验鉴定机构从业情况、检验能力维持情况加强监管。
2014年度,上海检验检疫局对上海地区(包括上海自贸区在内)从事实验室检测业务的进出口商品的32家检验鉴定机构开展了能力验证活动,累计参加能力验证108次,已出结果存在可疑或不满意的7项。上海检验检疫局表示,将对结果存在问题的检验鉴定机构跟踪能力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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