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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行业8年实现减排47.3亿吨

2015-01-19 09: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美国环保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电力减排研究2014》显示,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年至2013年,中国电力企业累计减排二氧化碳47.3亿吨,且碳减排量逐年提高。

  报告内容显示,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总量和发电量分别达到12.58亿千瓦和5.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7%和7.73%。其中,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88亿千瓦,约占中国总装机容量的30.81%,发电量达到11503亿千瓦时,约占总发电量的21.41%。2013年,全国6000千瓦以上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321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4克/千瓦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连续居世界先进水平。

  报告指出,2013年,中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为142万吨、780万吨和834万吨,分别比2010年排放水平下降11.25%、15.77%和12.21%。烟气脱硫、脱销机组容量占全国现役煤电机组比重分别达到90.6%和49.4%。

  在碳减排方面,电力行业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降低线损等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成绩显著。2013年碳减排量为11.7亿吨。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2013年,累计减排二氧化碳47.3亿吨,碳减排量逐年提高。其中,供电煤耗降低对电力行业二氧化碳减排贡献率为51%,发展非化石能源贡献率为47%,发展水电对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总体减排贡献达36%。

  在烟气排放方面,绝大多数燃煤电厂CEMS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且基本能够按照规定运行维护CEMS,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法规政策标准方面,有待开展相关研究并适时修订现有的检测技术规范,以适应污染物控制及检测监督的新要求;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固定污染源连续监测进行规定,缺乏法律基础;实际中采用的有关CEMS的规范性文件较多,之间存在重复、较差和不一致等问题。在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检测仪器故障、运维人员水平不足、第三方运维响应慢、维护资金压力大等问题。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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