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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忽悠老人 “消灾”纯为骗钱

2015-01-21 09:42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几个人结伙合谋,以拿钱做法事消灾为由,专骗老年人钱财。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欧朝波、彭议有等6人三年零四个月至五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4月25日7时许,彭议有、谢小燕来到贵港市西江农场附近,与途经此地的老人林某搭讪。摸清林某的家庭情况后,两人按事先预谋,打电话告知了藏在别处的谢泽南。随后,谢泽南以精通占卜的“神人”身份出现在林某面前,不但将其家庭情况说得一清二楚,还称林某家人将有血光之灾。林某信以为真,遂按照谢泽南的要求,用16.25万元现金及金项链、金戒指等贵重物品为家人“消灾”。拿到财物后,谢泽南又以做法事需购买针线等为由将林某支开,与同伙趁机逃离。同年7月18日,3人又伙同陈风恩、龚德珍、欧朝波,以同样手段骗取李某6.25万元及“金镶玉”2块。2013年7月,经被害人报案,彭议有等6人被抓获。(蔡新根)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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