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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跑路 逃到国外也要追

2015-01-21 11:16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在深圳,老板欠薪没那么容易“跑路”了。因为拖欠了12位员工3个月共计55685元工资,深圳龙岗某酒店老板李某被深圳公安机关实施网上追逃,2014年12月,逃到沈阳的他落入法网。家属在得知他被捕后,才联系大鹏街道表示愿意支付欠工人的薪水。

  2014年全年,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向市公安机关移送了106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有93宗被立案侦查,其中不乏全国追捕,甚至出动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仅从2014年11月17日到2015年1月15日,就有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1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南方日报记者 刘昊

  十部门联动治欠薪

  2014年11月17日开始,市人社局启动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百日专项行动”。截至1月15日,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市人社局向市公安机关移送了35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32宗,涉案金额超过了1500万元。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7名犯罪嫌疑人(包括追逃人员在内)。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正式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这项法规为各部门执法提供了依据。

  2014年12月26日,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和公安部也正式发文,对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出台相关规定。

  在深圳,多部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已有数年。2014年5月,深圳还建立了十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市委维稳办以及市级司法、检察、公安、人社、规土、住建等部门。

  据统计,从2012年到2014年,市人社局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3年来共移送了220宗,其中被立案的有173宗。“公安机关会进一步加强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联动执法,全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葛敏表示。

  超七成欠薪发生在低端制造业

  据统计,2014年,深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前三位的产业是低端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其中低端制造业占到了73.58%,这一行业又以服装、家具和电子类制造为主。

  按规模划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认缴注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工商个体户),占到了所移送案件的89.62%。“中小企业受经济环境下行影响最大,抵抗风险能力较低,在市场经济中,容易出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逃匿、转移资产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林淡平分析。

  2014年深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欠薪金额主要在100万元以下,占所移送案件的85.85%,其中50万元及以下的案件又占到100万元以下案件的近67%。这些案件常伴有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员工人数多,部分诉求超过法律基准,取证难度比较大。用工方负责人以“典型性”直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居多,占所移送案件的90.56%,也有老板虽然不逃不匿,却以转移财产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链接

  哪些行为涉嫌触犯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企业法人有能力支付工资而不支付。对此,员工可以收集老板有能力支付工资、实施资产转移的证据,或是由劳动部门委托第三方对公司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

  2.欠薪逃匿。例如工人被欠薪后,法人代表不知去向,无法取得联系,而且没有委托其他人管理公司事务,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或是公司收到《劳动监察违法事项督促整改通知书》后,法人代表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公司处理员工工资事宜,而且一直不出现,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代为处理。或是老板欠薪后不知去向,且无法取得联系。

  3.欠薪后逃而不匿——老板电话打得通,也愿意派人来谈,但就是不解决问题。或是老板拖欠工资后,在人力资源部门的协调下向员工承诺分期支付工资,但只发了一部分工资,老板就不知去向,经过企业员工、物业方多次督促及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拒不支付。

  CFP供图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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