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我国将继续修订发布新的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在现有基础上减少60%以上,地方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不低于30%。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国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最大力度地改革定价机制规则,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开透明。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将再分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将能够由地方管理的定价项目一律下放;完善资源环境和铁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供热价格、污水处理费等政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促进资源节约。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