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5日电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事实+
专家:警察职业优势没充分显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春雷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这几年各级政府加大了投入,从优待警,然而作为和平时期的一种高危职业,警察的职业优势并没有充分显现出来。
“今后应积极改进公安经费保障的新机制,争取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保障公安经费,改善警务装备,提高民警工资待遇。同时,针对‘加班加点是常态’的工作实际,尽快完善值勤岗位津贴政策,提高津贴标准,特别是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有毒有害岗位倾斜。”
“与此同时,要努力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回应民警关切。”李春雷补充说道,比如,在晋升机会上,积极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抓紧研究制定完善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的政策,努力在拓宽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空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家庭照顾上,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民警解决牵涉民生民计的问题,将从优待警延伸到民警家庭,让民警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腾讯新闻综合人民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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