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届时也将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昨天,国土部公布不动产登记簿证的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至今年年底,全国将全面颁发新版证书。据介绍,在一段时间内,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将并行使用,且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才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京华时报记者王硕
新证明确“使用期限”
随着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启动施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也将全面启用。昨天,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向媒体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簿证的样式。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其中,《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当于现在的房产证,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有错误的外,以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相当于现在的《他项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和现在的房产证有何差异?记者对比得知,前者比后者的内容更详细。房产证对房屋使用期限采取了规避的态度,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对使用期限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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