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电视购物真人秀忽悠人 旅行社违约增加购物点

2015-03-10 13:34 来源:西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宋洁 实习生高源) 酒店洗浴不慎摔伤,酒店还说年龄太大应有家人陪洗澡;买回保健品,却发现和免费试吃的不是一回事……去年一年,西安消费者遭受了不少憋屈事。昨日,市消协公布了去年十大维权案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参考。

  案 例1

  酒店没有防滑 洗浴时摔伤

  王女士入住西安一家酒店,洗澡时不慎滑倒,后仰磕在马桶边缘,当场身体四节侧肋骨断裂,严重受伤。王女士认为,入住酒店属于四星级酒店,却没有防滑垫和防滑标志,酒店认为王女士年龄较大应在家人陪同下洗澡。双方僵持不下,经市消协调解,酒店愿意承担2万元医疗费。

  点评:市消协提醒各大酒店,浴室地滑,应当为消费者做好防滑措施和标志,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案 例2

  推销保健品免费试吃蒙人

  60岁的李师傅接到传单,某保健品厂家举办产品宣传早会,每天早上有专家讲座,而且还免费发放一周保健品。吃了几天免费产品,李师傅觉得睡眠质量有所改善,所以购买了6000余元产品。回家后,李师傅发现新买的和以前免费发的,在颗粒大小和口感上都不一样,也没有效果。经消协调解,商家给李师傅全额退货。

  点评:从市消协去年接到的保健品投诉看,商家一般是通过广播、电视、讲座等方式售卖,很多老年消费者往往受到夸大宣传、亲情服务等影响,用后效果不理想且维权困难。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如果确实需要,最好到有售后保障的实体店里买。

  案 例3

  延期送货致鲜果腐烂

  王先生将20斤新鲜核桃和大枣,从西安寄到厦门,快递公司承诺两至三天到达。五天后,王先生得知收件人还没有收到货,于是询问快递公司,答复两天前已经签收。原来是快递员将货送到收件人所在物业处,并没有告知收件人,因此他拿到货后,鲜果已经全都腐烂变质了。经消协调解,快递公司退赔500元费用。

  点评:王先生和快递公司自填写完寄件单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快递员没有将货物送给收件人就没有履行完合同。因此,因为快递员的原因延误了收货导致消费者受损,快递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 例4

  冒用客服电话推销产品

  张先生去年8月份接到一个显示“10010”,自称是联通客服的电话,向张先生推荐一款苹果5s手机只卖3300元,货到付款的活动。张先生动了心,可当收货付款后,张先生才发现根本不是正版手机,联通公司也表示没有此项活动,称最近有不法分子冒用客服电话推销产品,张先生应该是上当了。诉至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快递公司,冻结该货款,后经查实快递公司退还了全额货款。

  点评:消费者在电话推销等没有实体店的消费方式中,应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案 例5

  电视购物真人秀忽悠人

  丁女士看到电视上的真人秀,用了某美容仪后15天就见效,眼袋变小了、鱼尾纹不见了。丁女士很心动,于是花800余元订购了一台,并认真按照说明书坚持使用了半年,可没有任何效果。随后要求退货,但被以购买时间过长拒绝。去年3月诉至消协,经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全额退货。

  点评: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对广告宣传的效果尽信,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案 例6

  网购收音机电池非原装

  陆先生在“天猫”上花128元网购买了一台收音机,承诺原装正品。可随后陆先生充电时发现,才一分钟就显示电量已满,怀疑是假冒产品。陆先生找到售后服务部,经确认,收音机电池不是原装。经消协调解,商家赔偿200余元。

  点评: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欺诈按退一赔三处理,本案中销售方承诺正品,但电池却不是原装,所以按照新《消法》加倍赔偿消费者。

  案 例7

  商家用劣质软管致家中被泡

  姚师傅在2010年购买某品牌橱柜,去年5月物业通知家里渗水,楼下已经被水泡了。姚师傅回家检查,发现是橱柜里的水槽软管爆裂,家里地板全部被淹,损失严重。可与橱柜商家协商赔偿,商家却表示水槽软管不是自己品牌的产品拒绝赔偿。姚师傅说,水槽软管是商家到别家店里拿的赠品,因此应当承担责任。经调解,商家给消费者补偿了500元。

  点评:本案中消费者在购买橱柜后,商家赠送的水槽软管没有开具任何票据,所以商家拒绝承担责任。提醒消费者,面对赠送的产品也应在票据上标明,以便维权。

  案 例8

  美容院“绑架”顾客消费

  赵女士看到某美容院宣传3800元“去眼袋”,保证十年反弹免费再做。交完钱后,美容院说做完后需要护理才能恢复,于是赵女士交了1200元。随后,美容院又推荐了一种600元的万能精油加速恢复,赵女士又交了600元,打开精油发现临近过期,要求退货被拒绝。经调解,美容院退还消费者600元。

  点评:这种“绑架式消费”在美容消费里比较常见,爱美的消费者在美容消费过程中应保持脑子清醒,免得落入圈套。

  案 例9

  旅行社违约增加行程

  老年消费者吴广志两人在西安某旅行社报团旅游,每人4100元去韩国全景五日游。但他们中途被告知,回程航班不是天天有,行程加了一天。此外,旅行途中增加了一个购物点,合同中约定增加购物点赔10%违约金。当消费者要求赔偿时,旅行社只同意送每人一套化妆品。经调解,二人共得到赔偿1000元。

  点评:根据《消法》规定,旅行社应当履行合同约定赔偿消费者10%的旅游费用。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其他问题,合同没有约定清楚,所以做了适当补偿处理。

  案 例10

  低价家装埋下质量隐患

  景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全包总价4万余元。但施工中出现了诸多质量问题,不像是宣传中所说的标兵工程队,而且热水器插座安装错误、地面不平等,给他造成严重困扰。目前此案正在消协处理中。

  点评:消费者可要求装修公司,明确地将所用材料的品质、级别、规格型号等参数在预算表上标注出来,以供日后安装使用时参考。

[责任编辑: 宿静]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