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是这几年两会热议的“老话题”。它既是国企高管心之所系,同样也是民企关心的事情。
不过,老话题不老。随着理论与实践的深入,话题内涵已发生重要变化。
来自两会的最新消息是,酝酿中的改革顶层方案将在不久后出台。
国企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领域之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将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
改革关键是落实,而落实的前提则是如何解读。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混改门槛将进一步放宽,竞争性领域社会资本参与的股权比例限制也将进一步放宽。有消息称,有关高层已审议《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可望近期推出。另外,31个省份在召开地方两会时都勾勒出2015年地方国资改革的蓝图,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分类改革”、“整体上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等内容。
这一切在资本市场得到迅速反应,国企改革概念股持续暴涨,似乎皆大欢喜。
单从技术层面看,这一轮国企改革速度不可谓不快:从石油系混改到六家央企试点,动作可谓不小。同时很多机构开出了多个“药方”,比如加速证券化进程,比如加速股权转、加速同业整合等。
加速并无不可,但方向和前提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过去30多年中,国企改革话题贯穿始终。改革有进有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看到的是反复和胶着。正如一位身居要位的亲历者所言,国企改革“在积累许多成功经验的同时,也留下太多失败的教训”。
作为全民所有的财产,国资改革的失败教训必须汲取和总结,毕竟开弓没有回头箭。
改革在追求速度时不能忘记更重要的方向和基础条件。
实际上,仍有一些认识误区。如果带着疑问匆忙上路,那么技术性措施越有效,隐患可能就越大。
我们注意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没有一些人热盼的员工持股问题,而此前媒体报道称在两会官方提供的国资委和发改委的文字材料里提及要稳妥实施员工持股。
这种谨慎是有必要的,员工持股的确是激发团队活力、与股东利益取得双赢的重要机制,但这一机制该如何适用于国企改革?恐怕这就是“分类推进”题中应有之义。
此外,国企租金与利润的划分这个改革观察者的聚焦点没有得到明确回应。
所谓“租金”就是经营者对所经营资产的应上缴的租借费用:国家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所有者,把国有企业出租给租赁者(即现有的经营管理层),是要收取一定数量的租金的。换言之,大型国企的资源是全国人民的而不是某一家公司的,因此资源租金和经营管理利润在整个财务体系中应该分开计算。这和正常的企业应缴纳税赋是两个概念。但是,有关租利如何分开没有太多人去讨论。
尽管2008年以后国有企业整体效益获得大幅度提升,也上缴了巨额企业所得税,但很少看到有文章专门分析其间所包含的租金究竟有多少。
很多有关国企改革的文章中,对此问题要么一笔带过,要么避而不谈。牵扯到产权层面的重大改革时,这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正视这个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恐怕是国企改革收入再分配方面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实行国企员工股权激励就会建立在一个不公平的前提之下,这既不能让国企经营者理直气壮地获取应得收入,也无法平息外界的质疑。
还是那句话,我们乐于看到改革的加速度,但方向和前提有时显得更重要。期待两会之后出台的“顶层设计方案”能够在更多问题上解疑释惑,获得普遍共识。只有调整好方向,“加速度”才会更加踏实有力。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