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2012年来共查1075名国企工作人员贪污贿赂 人均涉案180多万元
文/广州日报记者方晴
通讯员粤检宣
昨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过去4年广东检察机关查办国有企业腐败的情况。2012年至2015年1月,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1075人,占同期查办案件总人数的13.6%。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一系列重大投资决策、资金资产管理、重大工程建设、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岗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总计查办要案79人,其中厅级以上17人。
近三年查办的案件中,2012年办理315人,2013年办理339人,2014年办理353人,办案力度逐年加大。
金额高:人均涉案180余万元
2014年,共查处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353人,有305人已侦查终结,侦查终结金额共5.56亿余元。这意味着,人均涉案高达180多万元。
串案多:燃气窝串案牵出25人
2014年,广州市检察院查处的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窝串案,立案17件18人,涉案金额高达2.3亿余元;查处的广州燃气集团贿赂窝串案,立案25件25人。韶关市检察院先后查办了韶关市冶炼厂28人贪污贿赂窝串案和韶关钢铁厂20人贿赂犯罪系列案。
领导多:贪腐“领导”占近四成
在2014年查处的贪污贿赂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中,133人担任诸如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国企领导职务,占查办国企领域案件人数的37.68%。
其中,有92人是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行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级以上要案35人,含地厅级干部7人占查办国企领域案件人数的9.92%。
腐败方式大起底
●以他人名义成立私人公司利用国企改制转移国有资产。
在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张新华成立公私兼营并由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广田公司),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多处国有房产、土地非法转至广田公司名下。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违规操作。
广东物资集团下属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东在与私营企业主何某某的公司开展钢材贸易过程中,隐瞒广东物资集团,擅自决定开展缺乏钢材现货和抵押的托盘业务,虚构钢材托盘采购合同,分6次将2.17亿元国有资金挪用给何某某用于其公司经营转贷活动。
●虚构抵押物业套取银行贷款后私分。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王某某私分国有资产案,广东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属下的广东群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导层授意公司员工虚构资料,以购买物业的方式向银行贷款700余万元,套现资金用于购买群星大厦的商铺。
●私设“小金库”虚构名义套取资金。
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查办的20件涉国企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中,有8件涉及私设“小金库”问题,占40%。
●成立空壳公司或用关联公司进行虚假业务交易侵吞挪用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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