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业务定价市场化已达成基本共识;将尽快改革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行业分类,实行统一标准,从根本上消除套用商户的机会;同时将统一传统银行卡收单和新兴网上银行卡收单的收费标准,防止产生新的套利空间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5月21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召开《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5)》发布会暨银行卡产业发展研讨会。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银行卡业务定价市场化是方向,这一点各方已达成基本共识,将尽快改革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行业分类,实行统一标准,从根本上消除套码的机会;同时要统一传统银行卡收单和新兴网上银行卡收单的收费标准,防止产生新的套利空间。
这意味着,将结束线上线下支付手续费的价格双轨制,线下刷卡支付和线上通过支付宝或财付通等网上支付机构完成支付,将实施统一的费率标准。
“实现定价机制市场化,整个银行卡产业的市场化就圆满完成;但如何逐步落实,是一步到位,还是分步实施,将进一步研究”。樊爽文称。
2010年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金融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即2号令),放开了银行卡收单市场。今年6月1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将正式实施。这将是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中重要标志性事件,至此,银行卡市场化取得实质性突破,银行卡产业由“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转向“市场主导”。
近年来,国内银行卡收单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收单主体大量增加、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日趋广泛、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银行卡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目前,从事银行卡收单服务的主体,除众多商业银行外,还包括62家支付机构。此外,还有117家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
截至2014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49.36亿张,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1 203.40万户,联网POS机具1 593.50万台,消费业务197.54亿笔、金额42.38万亿元,银行卡渗透率达到47.70%。
收单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特约商户拓展和管理不严、违规套用商户编码(即“套码”)现象严重、外包服务管理薄弱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损害了发卡行、持卡人等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银行卡收单市场正常秩序。樊爽文表示,在银行卡产业市场化转型过程中,过去的一些老问题在新的环境条件下被放大。“这在银行卡收单市场上表现的比较突出”。
“套码”即违规套用低费率行业的商户类别码。“‘套码’、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等违规现象都与定价机制有比较直接的关系”。樊爽文表示。
目前线下收单是四方模式,实施发改委的政府指导价,且收单机构议价能力天然受到卡组织的约束;而线上收单是三方模式,定价机制是完全市场化的,是由支付机构与银行自行协商,且没有对网络商户形成约束。随着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以及各类新技术,新的应用场景不断涌现,使得线上线下日趋融合,线上收单逐步渗透到线下。
“四方模式”,即通过卡组织的转接清算完成支付,支付机构是以商户身份,通过卡组织的收单机构或银行,连接进入卡组织支付系统中;但是在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在直连银行绕开卡组织进行网络支付,即采取“三方模式”。
“线上收单机构定价自主权更高,并且越是交易量大的线上收单机构对网络、商户和银行的议价能力越强。这种线上线下价格双轨政策,使得线上收单机构能轻易地冲击传统的线下收单市场。”通联支付执行总裁兰奇表示,“这显然对四方模式下的各方,包括商业银行、清算组织和支付机构是不公平的”。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亦表示,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改革,要坚持政府指导下市场化定价、成本定价相统筹,逐步完善线上线下全业务定价体系。
他指出,创新与规范既矛盾又统一,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支付清算行业中尤为突出。从发展阶段来说发展初期做大做强,当市场发展一定规模时市场价值制度需要规范,为参与者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支付服务和权益保障。“当前,市场规范和自律刻不容缓,要坚持共识,不能突破风险底线和法律红线、反洗钱要求等。” 蔡洪波强调。
樊爽文表示,将尽快改革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行业分类,实行统一标准,从根本上消除套用商户的机会;同时要统一传统银行卡收单和新兴网上银行卡收单的收费标准,防止产生新的套利空间。
[责任编辑: 吴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