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明年起可分期缴税

2015-12-29 09:05 来源:海南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海口12月28日讯 (记者陈怡 通讯员邢斌)今天,省地税局走进海口保税区为企业送去税法知识,为企业讲解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总局的最新规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正式被列为税收优惠的对象。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具体来说,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责任编辑: 李振]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