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税去年减免税收43.54亿元
中央级税收增幅居全国第三
记者从海南省国税局获悉,海南国税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认真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用好国家减免税收政策,去年共减免税收43.54亿元。严格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6.84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
2015年,面对服务经济发展任务日趋繁重、税收收入基数不断扩大的形势,海南国税在做好离境退税试点工作的同时,先后两次配合相关部门调整完善了离岛免税政策,为促进海南旅游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式设立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合理划定与广东湛江海洋油气税收征管范围,征收了多笔海洋油气勘探作业税收,取得了海洋油气税收管理的实质性重大突破。
省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367.7亿元,同比增长17.4%,增收54.5亿元。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262.7亿元,同比增长21.5%,增收46.6亿元,完成计划的101.0%,增幅居全国第三;地方级税收收入103.3亿元,同比增长8.3%,增收7.9亿元,完成计划的100.4%。(记者 陈怡 通讯员 曲易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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