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9日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发现这些央企存在“三重一大”决策违规、财务管理弄虚作假等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
这10户央企分别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和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石油化工、航空、军工、冶金等领域。
据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2015年4月至7月,审计署对10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企业集团总部和部分所属骨干企业。这次审计关注重点包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企业发展潜力方面的情况、企业及其领导人员遵守各项财经法纪、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情况以及企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审计发现五方面共性问题,包括:有的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利润出现负增长;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违规,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有的企业违反廉洁从业等规定;有的企业在经营业务和财务管理上弄虚作假,内控制度和内部管理薄弱;有的企业执行重大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较多;有的企业自主创新投入不足,影响发展潜力等。
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10户央企当天均发布公告,通报整改情况。审计署企业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10户企业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各项资金,建立健全企业招投标管理、境内外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609项,处理453人次。对提出的39条审计建议,企业均已采纳。相关整改情况将由企业自行公告,审计署将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另据了解,此次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0多起,涉及责任人员90多名,多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关键部门和岗位,主要包括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权输送利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规投资入股等。对查出的这些问题线索,审计署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等查处。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