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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技术劳务服务价格上升 检查价格降低

2016年07月07日 08:12:43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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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7月6日公布,提出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通知》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公立医院改革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有可能被取消,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将降低,手术、康复等医疗服务价格将得到提升。

  《意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同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说,继药品价格改革之后,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其目的是改变扭曲的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作为纲领性文件,《意见》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推进奠定了框架基础。

  改革实施后,看病费用是否会增加、医保报销是否会受到影响?对此,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为保证改革后患者负担不加重,《通知》配套了多项保障措施,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价格有升有降。同时改革将与医保支付政策进行配套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此外,改革还将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控费指标,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对于关注度颇高的特需医疗服务,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表示,公立医疗特需服务不宜“一刀切”全部取消。她分析,目前我国的私立医院发展程度参差不齐。比如一些妇产医院发展得非常好,但是在整体来看,这还是少数。医疗服务涉及的种类非常多,而目前主要的优质资源集聚在公立医院。因此如果全部砍掉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数量有所限定,因此特需医疗价格放开对普通百姓的影响并不大。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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