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外卖订餐如今越来越时兴,但你是否遇到过刚出门办事就接到快递员电话的尴尬?而快递员的难处也愈发得到社会理解,一个快递多次投递不成功,甚至还有一言不合就被收件人打骂的事件发生。
7月30日,江苏省通过《南京市邮政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同时,条例也规定,收费前应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规定一出,引发社会讨论。有网友表示,如何证明“两次投递不成功”?如果只是打了两个电话就说没投递成功要收费,显然不合理。甚至有网友担心,规定实施后,会不会造成快递员或快递公司为了额外收费而人为制造2次投递不成功的情况。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多次投递不成功,收件人应负一定责任。
有专家表示,新规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快递派送合同关系中“快递公司派送2次”的义务规定。对于这项规定,有专家表示,这是厘清了投递人和收件人的权利义务,会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但也有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额外收费具体如何操作并不明确,且可操作性不强,并且会增加快递公司的举证、收费等行政成本。
对于第3次投递额外收费的新规,某快递公司的投递员小李告诉记者,他对额外收费并不特别关心,他更关心的是能一次把快递送到。“多收钱能收多少?收的钱能补偿给我们吗?我们只希望能把快递一次送到,好多送些件。”小李说。
【赞成】
@归墟小仙:支持,在快递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还未能去领快件必须为浪费别人的时间买单,世界是多元实时的,不是围绕你个人转的,不支持的人你自己领去。
@续续上上签:有的人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明明快递小哥给他打电话约好了投递时间,结果送去的时候三番两次不在。还抱怨人家送货不及时。对付这种人就需要收取费用,你看他还会不会这样。
@馨缘犬舍:无论什么快递,两次因为收件方个人原因导致第三次投递我觉得收点费用合情合理,那些什么丢值班室,快递虚假电话就不谈了,大家都不是傻子,该投诉的投诉。
【反对】
@神明在心:权利义务都是相对的,消费者对应的权利是什么,有没有监督机制,怎么保证没有恶意拖延到第三次的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哪怕是行业规范,可不能脑子一热桌子一拍。
@湖清霜鏡堂: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两次是有效投递?如果要收费,必须由快递人员自己提供两次有效投递的证据,比如通话记录,监控视频等,否则不能算作有效投递。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