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广州8月10日讯(记者庞彩霞)近日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对于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强化商改后续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条例》分为七章,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格局设计总体框架,注重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划分监管职责、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在监管方面,《条例》细化了“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但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且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对网店实名制作了明确要求。近年来,网店实名制一直备受关注。《条例》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经营者的监管,实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今年10月起,个人开网店要登记实名,具备条件的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而已经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则要将营业执照电子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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