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向吴某展示证据。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摄
50岁的徐女士在昌平一家无照经营的美容店纹唇时,被注射了成分不明的麻醉剂后因过敏性休克死亡。昨天,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美容店店长吴某在昌平法院受审。
□案情
注射麻药现不良反应
检方指控及部分证言显示,去年9月18日12时许,徐女士和朋友何女士来到昌平区鼓楼南街某美容美发中心内的纹绣店。徐女士看到老板吴某给何女士做的纹唇不错,也想让吴某给纹唇。
按纹唇步骤,吴某先是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药品,同时询问了徐女士的病史,徐女士说没什么。当吴某注射了少量麻药后,徐女士的身体开始出现不良反应,心跳加速,手脚发麻。吴某立刻停止了注射,为徐女士端了一杯水,何女士也在为徐女士按摩手脚。但徐女士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脸色发紫。徐女士这时才承认她曾经有心脏病史。吴某听后有些慌乱,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找人下楼买了速效救心丸。但徐女士很快便失去了生命体征。
次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吴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庭审
店长无麻醉师资格证
在昨天的庭审中,现年25岁已被取保候审的吴某出庭受审。
昌平检察院指控称,吴某在不具备麻醉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注射成分不明的麻醉剂用于纹唇,导致被害人因过敏性休克死亡,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某表示认罪,称其使用的麻药叫“吻合剂”,是朋友转行时留给她的。吴某称麻药是正规的,“没过期,应该有正规批号”。
吴某承认,她开的纹绣店没有任何资质,自己也仅是在培训机构参加了一个月的纹绣培训便出来开店了。“开店一个月吧,我接待过四五十个纹唇的顾客,一般怕疼的话就注射麻药,前后有十多个吧。”吴某在法庭上交代,她对于麻药的用量、药性、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定完全不了解,只知道心脏病人、药物过敏患者和女性月经期间不能使用麻药。
检方当庭提交的证据显示,事发后,吴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90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因此检方建议法庭对吴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检方建议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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