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自今日起,将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范围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我市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的,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
津冀人员在我市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我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
京津冀警方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将以优质的服务做好京津冀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
北京警方表示,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跨省对接机制。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
■晨报提醒
受理对象:
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受理范围: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所需证件:
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办证地点:
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