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联合开展地方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各省、地、县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覆盖面达到100%。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在及时性方面,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在完整性方面,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等内容;在真实性方面,聚焦2015年决算,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问题。对政府决算,在收入和支出类别中,各选择至少一个以上科目抽查;对部门决算,至少选择一个部门抽查,部门“三公”经费为必查项目。
对于公开的细化程度,检查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各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区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作出说明。(经济日报 记者崔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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