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要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从根本上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
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5.29万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2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09万亿元,有力地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的顺利落实。
肖捷指出,现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为此,肖捷提出了七大改革措施:一是促进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根据事权属性,对于属于中央事权的,要将转移支付上划转列为中央本级支出,由中央单位直接承担;对于属于地方事权的,原则上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相应取消专项转移支付。
二是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全面盘活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及时收回闲置沉淀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稳增长、补短板、保基本民生等领域。
三是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适当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数量,继续取消政策到期、预定目标实现、绩效低下的专项,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和以收定支专项。
四是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着力规范竞争性领域专项,积极探索实行“由补变投”的方式,采取政府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产业发展,并适度控制资金规模。
五是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评估退出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对专项进行完善,该退出的退出,该调整的调整,该压减的压减。
六是不断强化转移支付管理。对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转移支付,要积极推动实施三年滚动规划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与项目同步下达。要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监管,推动建立追究问责机制,解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是推动地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推动地方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公开和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做到“上面放得下,下面接得住”。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