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日前,中央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韩长赋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了总体部署,这是农村管长远、管根本、深刻的制度创新,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纲领,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权益、形成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意义。
韩长赋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但集体资产管理面临 “两个适应”问题。一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二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推进改革,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险。推进这项改革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韩长赋表示,中央现在出台《意见》,是对深化集体产权改革系统全面的重大部署。《意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
一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三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推进原则。主要是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四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要求。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法律政策环境。
韩长赋强调,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确保改革扎实推进。随着《意见》的贯彻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将更加清晰,农村集体经济将焕发新的活力,农民财产性收入将稳步增长。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