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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行政机构通过ECFA 将送台立法机构审议

2010-07-01 14: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海峡两岸知识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IPR)及4项配套法规修正草案,将随即送往台“立法院”审议。

  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签署ECFA是在平等互惠,循序渐进原则下推动,不仅证明确实做到“对人民有利”,保障农业、传统产业及中小企业利益,更展现两岸互利双赢成果,为两岸经贸关系立下新里程碑。

  吴敦义表示,为产业提升,台当局“经济部”应从原研拟的10年新台币950 亿元辅导配套措施,积极规划办理,强化所有弱势产业,增进竞争力。

  报道称,台当局“行政院院会”也通过配套的条文修正草案。(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责任编辑: 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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