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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实施半年 天津市签发原产地证书236份

2011-07-14 14:38 来源:滨海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12日电:记者11日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即ECFA)早期收获计划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半年的时间中,天津已累计签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即ECFA证书)236份,主要涉及化工品、药品、染料、自行车、机电设备等。以天津市企业出口台湾货物享受的最低2.5%关税计算,约为企业节省税费38.5万美元。ECFA的实施给滨海新区企业从事台湾进出口贸易带来新机遇。(记者 赵贤钰 实习生 黄硕)

[责任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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