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6月24日电 (记者 李永宁)香港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涉嫌骗取政府房租津贴,今天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决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8月8日判刑。
法官在判词中说,麦齐光和曾景文有责任向政府披露本身所租住单位的利益,他们却故意隐瞒个人在单位的真实身份,法官认为麦齐光明知而作出虚假声明。
法官认为,麦齐光和曾景文没有合理理由故意漏报业主身份,两人接受过高等教育,没有理由不知什么是失实申报。
麦齐光和曾景文被控在1985年至1990年期间,串谋诈骗政府,互相租住位于北角城市花园的房子,虚构两人租住的房子没有财物权益,并向政府申领和收取租屋津贴。
事件在去年被揭发,麦齐光也因此在上任仅12天发展局局长就辞职。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表示,会按照现行机制,研究判案书后,考虑对两人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纪律惩处和追讨政府多付的房屋津贴连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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