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香港荣华董事总经理刘培龄展示今年在香港与内地销售的两个品牌包装盒。来源:香港《大公报》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中秋节月饼销售旺季将至,在内地受商标诉讼缠绕15年的香港荣华月饼,宣布推出“元朗荣华”与“荣华月饼”的双品牌策略。在内地经销商渠道,其以“荣华月饼”为商标的月饼将全线退出市场,改为只售卖“元朗荣华”,但在内地的荣华自营门市以及香港市场,则会同时销售“荣华月饼”及“元朗荣华”。香港荣华董事总经理刘培龄表示,双品牌策略是“不想再被人搭便车”,又称两商标虽有不同,但品质如一。
香港荣华与顺德苏氏荣华两家企业的“荣华”商标之争已经纠缠了15年。“香港荣华自1950年起源于香港元朗创办的荣华酒楼,同年销售中秋月饼,至今已经有63年历史。”29日,香港荣华董事总经理刘培龄在香港荣华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他们才是最正宗的“荣华月饼”。
以双品牌反击对手
刘培龄同时宣布,今年中秋节,香港荣华除了生产“荣华月饼”外,还会推出香港“元朗荣华”月饼品牌。“元朗荣华”月饼将会经由CEPA进入内地市场,所有内地荣华的月饼经销商,只会出售“元朗荣华”月饼。内地的荣华自营门市及香港的门市,将会同时出售“荣华月饼”及“元朗荣华”。而海外市场,则继续采用“荣华月饼”商标,暂未推出“元朗荣华”月饼品牌。
记者在发布会的现场看到,新推出的“元朗荣华”月饼在包装的字体、图案和原来的“荣华月饼”没有太大的分别,区别只在于“元朗”二字。刘培龄强调,新旧两个商标在价格、产品质量方面并无区别,推出新商标,旨在让消费者能更加清晰地在外观上识别其品牌。
刘培龄续解释,新品牌香港“元朗荣华”月饼,旨在突显“荣华月饼”的原产地标志。数十年来他们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于内地推广及宣传,但同时也助长了其他模仿者的销量,他称:“我们不想再被别人搭便车了!”
刘培龄又提到,“元朗荣华”商标已在内地注册,加上月饼盒上采用已注册的“花好月圆”商标,其他人难以模仿。代表律师温旭则补充,由于“元朗荣华”已注册,若之后出现新的仿冒者,香港荣华凭一张注册商标证就可以通过内地工商部门或法院维权,而不需要像现在这样,要举出几十年来的使用证据。
不会取代“荣华月饼”
温旭还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若三年不使用则会被撤销,因此,“元朗荣华”若不及时使用在月饼产品上将会被撤销。另外,“未注册驰名商标”主要保护的是相同或类似商品,虽然“荣华月饼”是未注册商标,但它的保护范围主要限于月饼及月饼有关的糕点类商品;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具有地域的限制,对于产品之前没有触及的边缘小地方,香港荣华会处于被投诉的风险当中,启用“元朗荣华”有利于香港荣华的其他商品在全国各地的推广与宣传。
至于提及新品牌会否最终取代原有的“荣华月饼”,温旭则予以否认。他说,公司将会一直使用“荣华月饼”商标,今年同时使用两个品牌是基于市场都需要。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