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7日否决了华润电力6名小股东要求修改指控的请求。小股东申请撤诉,获法官接纳。
华润电力6名小股东自去年7月起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公司名义起诉公司20名董事。高等法院曾于去年10月第二次聆讯否决了原告方要求新增指控的请求。
香港高等法院6日起就案件进行了第三次聆讯。原告方在法庭上要求修改原指控,被告方律师质疑原告方拟修改的内容早在提起诉讼时就已经掌握,双方大律师在两天的聆讯过程中就此进行了陈述。高等法院最终否决了原告方要求修改指控的请求。
原告方随即主动向法庭申请撤诉,故法官判决由原告方承担华润电力相关诉讼费用。原告方小股东之一施政乐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是否提起新的诉讼要与律师团队沟通并视资金状况而定。(记者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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