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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胞姐证件赴港被查 深圳边检提醒勿以身试法

2014-01-13 09: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深圳特区报讯(通讯员 黄俊生)1月2日,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民警查获今年首例内地居民持用伪假新加坡电子签证出境案,近日又查获一起内地女子冒用胞姐《往来港澳通行证》企图蒙混出境案。

  1月7日中午,一内地女子持用署名为陈某凤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出境,民警在询问其相关情况时,当事人均能流利回答,但持证人与证件上的照片有较大差别,当事人拒不承认其冒用他人证件出境。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证件姓名陈某凤的家庭成员信息,发现陈某凤有两个妹妹分别为陈某娟和陈某云,并通过照片比对,确认当事人是陈某娟。当事人最终如实交代了实情,其真实姓名为陈某娟,江苏籍,今年26岁。皇岗边检站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边检民警提醒旅客,持用他人证件出入境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处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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