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电子储值卡常以优惠吸客,但条款规限多,推销时却不提,消费者随时得不偿失。
有香港市民购买洗车及饮品电子消费卡后,发现卡设最低增值额,余额无法用尽,变相被迫无止境消费;有饮品店以优惠诱客开卡,推销时没说明饮品券有效期缩短一半至半年,退卡更要缴50元(港币 下同)行政费,有可能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凉茶套票限期缩短 推销无提及
梁小姐年初开始光顾“鸿福堂”买凉茶券,冀调理体质,至2月店员称可以优惠价买凉茶,但要开消费卡,她遂拟以约310元购入凉茶及糖水套票,惟由于消费卡限定要以百元为储值额,结果要付400元。
直至付完款收到单据后,梁小姐始发现凉茶套票的限期并非如以往实体套票可用一年,缩短为半年。
“当时实时返店与店员理论,质问为何推销时完全无提及,对方却含糊其词,只称有优惠就是如此。”梁由于赶着返工,惟有接受,心想用完就一定不会再买,并且退卡。
不料梁小姐15日获悉若要退卡,需付50元行政费,叫她大感不值,因为购物获得的优惠少于50元。
鸿福堂:沟通误会 增员工培训
鸿福堂回应指,电子券所有相关条款已清楚列明在单张上,认为上述投诉乃个别事件,主要是由于该名员工与客人的沟通误会,公司已实时跟进,并会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会就顾客对电子券的不同意见,定期做出认真检讨。
然而,向香港消委会投诉的张小姐亦发生类似情况。张以180元购买10张面值为18元的健康饮品套票,店员同样游说她购入电子储值卡,声称差额只需补钱便可。但当张准备以现金支付6元差额时,店员却指差额必须从电子卡中扣除,令她被迫为电子卡充值,每次增值最少港币100元,而退会亦被要求额外缴付50元手续费。
张不满该公司没有适当地将重要信息告知顾客,认为或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中的误导性遗漏罪行,向消委会投诉后,有关个案现已转介海关。
另外,有洗车公司声称使用电子卡后,洗车服务可享额外折扣,王小姐被优惠吸引,购入该公司的电子卡,但随后发现,电子卡设有最低增值额,一经使用便只能不断增值,无法用尽余额,最后她只好放弃卡内余额,宁愿选择支付现金。
消委会:购预缴式礼券 看清规限
消委会副主席梁光汉指出,商号须清楚披露清晰资料,若有商号故意隐藏或遗漏重要数据,或以含糊方式提供重要数据,则有机会触犯“商品说明条例”。
总干事黄凤娴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各类预缴式礼券时必须看清楚使用规限,另外亦应谨慎考虑商号的营业状况,以免商号一旦倒闭而招致损失。
香港消委会今年年头4个月共接获90宗有关预缴式消费投诉,较去年同期增1宗。而去年全年共有402宗相关投诉,主要涉及消费手法、价格及有效日期争议等,较2011年的165宗升143%;去年涉及金额为15万,较2011年的5万增加2倍。
[责任编辑: 杨丽]